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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通告
因灵山县力华石场开采需要,位于灵山县新圩镇容家村委会第十一村民小组生人麓属石场一带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灵山县新圩镇容家村委会第十一村民小组生人麓属石场一带。
二、迁坟时间 以上范围的坟山,请各坟主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新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0年8月5日前自行迁移。(联系人及电话:宁运锋 13877753735)
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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