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兽兽西西817 于 2020-9-5 09:30 编辑
“虚假的工作群、仿真的聊天场景
2020年8月6日,我市吴女士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在我市某公司上班负责资金管理出纳工作,当天在办公室内接到自称“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要转30万元到该公司。对方让吴女士报卡号并加“某商贸有限公司”出纳QQ,加好友后对方将吴女士拉进一出纳对接群。吴女士在群里看到对方的备注昵称后,便信以为真。 随后,对方在QQ群私聊吴女士,并发了一张“某商贸有限公司”已打款30万到该公司的截图,问吴女士是否收到。吴女士表示还没收到,对方称可能系统延迟,现有一笔款98万急需付给某公司,让吴女士加急办。随后对方发了一个账号过来,吴女士便将98万直接转入该账户。事后事主与公司老板电话联系,才发现被骗。
诈骗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得受害人个人信息和关联的公司领导的信息,假冒企业负责人的微信、QQ等,添加企业财会人员为好友,将财会人员拉进所谓“公司高管群/工作群”,设置仿真聊天情景,让财会人员信以为真,继而以“业务转账、支付合同金、办理退款”等理由,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这类诈骗针对性强,涉案金额通常较大。
公司法人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制度,杜绝通过QQ和微信指令财务人员转账汇款。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遵循汇款审核、审批程序,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要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安全意识,切勿轻信微信、QQ发送的转账信息,遇到对方提出汇款要求的,最好通过见面或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信对方的说辞而轻易转账,避免给公司和自己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将对方的账户提供给公安机关。
2020年8月31日,钦南区王先生到派出所报警称:其收到一条自称是某学校校长“张某”的QQ信息,“张某”自称找领导办事要给费用,需要王先生这边帮忙代给一下,随后给了王先生一个银行账户。
因为该学校校长就叫张某,王先生误以为QQ上所加的这个“张某”就是该学校校长,于是王先生就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了15万元。对方收到之后说不够还差20万,让王先生再代转20万到另一张银行卡上。王先生此时发现不对劲,没有再转。后经打电话给该学校校长张某核实,才发现被骗了,随后王先生到派出所报案。
诈骗分子利用新号码,冒充学校领导与受害人联系,以本人或其朋友有事急需用钱为由,诈骗受害人钱财。受害人基于对领导的信任和尊重,通常不会产生怀疑,不会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往往会直接向诈骗分子银行卡汇款。
遇到自称领导通过短信、微信、QQ等聊天工具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和所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异常的借款和资金汇出请求,必须提高警惕,在转账前的任何一步向领导致电或当面求证,务必核实确认后再进行操作。如果发现对方身份、信息可疑,或不幸被骗,务必保留当时的聊天记录和银行账号信息等作为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在与领导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与其电话联系,确定身份真实后再做决定。不能轻信盲从,要印证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避免上当受骗。
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微信、电话和短信,不管对方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
网络上收到转账、汇款要求,务必要谨慎,切记核实核实再核实!
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泄露自已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必须严格按照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大额度汇款需进行多重验证。
通过QQ、微信等社交网络工具联系并要求转账汇款的,请务必当面或者电话详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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