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由于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还殴打并咬伤执勤辅警,灵山警方依法对男子罗某智进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9月10日晚21时许,罗某智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平山镇往平山中学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平山镇污水处理厂路段时,罗某智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便驾车掉头,后被平山中队执勤民警拦停。
罗某智不能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当知道摩托车要被暂扣时,罗某智情绪变得十分激动,推搡执勤的辅警,欲把摩托车强行驶离现场。
执勤民警随即警告罗某智不要阻碍民警执法,但其充耳不闻,甚至殴打阻拦的辅警,还将一名辅警的手臂咬伤。
随后,罗某智被制服,并移交平山派出所处理。经询问,罗某智对其无证驾驶套牌车,拒不配合交警执行职务,殴打并咬伤现场执勤辅警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灵山县公安局依法对罗某智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罚款18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同时,由于罗某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及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五项交通违法行为,他还将面临2650元罚款。
来源:钦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