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同志,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为我的父亲讨回了公道,真的非常感谢!”10月15日下午,灵山县烟墩镇一名劳姓群众受其父亲的委托,将一面锦旗送到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民警的手中,以感谢民警“破案神速 公正为民”。 事件回顾 事情还得从2020年7月28日的一宗交通事故说起。当天凌晨5时30分许,马某驾驶号牌为桂NXXX50的小型轿车沿G359线自灵山县城往烟墩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三海街道枚埠村委会路段实施超车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由劳某驾驶的号牌为桂NXXX3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劳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离现场。劳某随即拨打122报警电话。 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多方走访排查和调取“天网”视频监控等方式,民警最终锁定交通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及嫌疑人。2020年8月11日,民警依法对交通肇事嫌疑车辆驾驶人马某进行传唤,经询问,马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马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劳某不负此事故责任。对此,事故双方当事人马某和劳某均表示无异议。由于马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他还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到案后,鉴于马某积极配合交警调查且认错态度良好,并取得当事人劳某的谅解,除了支付劳某首次交通事故受伤全部医疗费用之外,马某一次性赔偿劳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0000元整。为表示谢意,劳某委托其儿子将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感谢民警及时为他讨回公道,使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来源:网易新闻-灵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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