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9577|回复: 1

出事了!当场死亡!钦州也有很多女生喜欢这样坐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1-2 10: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摩托车、电动车是很多人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然而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有些人却无视交通规则不戴头盔,也没有规范乘坐特别是部分女生喜欢侧坐在后座上

d98aaa058b2ba5d35efbfd775b51010f.png

钦州湾大道一女子,侧坐+翘脚+不戴头盔
b259bafa0e153514ddd9301142d280f9.png

文峰路板岭路口两女子搭一辆摩托车
超载+侧坐+翘脚+不带头盔
以上这种行为真是非常危险
已经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d502b79213643c8c3c0e5dd38cc278ef.png
近日,在广西玉林市容县发生一起摩托车乘客不戴安全头盔,且侧坐后面座椅摔下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

cfcda7acc75cfd8ec47dccfb21c9bcfd.gif

8月22日中午,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儿童和一名女子行驶至国道324线,由容县往岑溪方向行驶时,坐在后座的女子忽然摔下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事故地点。

0315d7bc184c8fd8d5f4f27d7c4199bf.gif

经现场勘查后,民警调取了相关路面监控。监控显示,事发当天,女子身着连衣裙手上拿着一把伞,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侧身坐在二轮摩托车后座,行驶至一级路黑五类国际大酒店红绿灯路段等待红绿灯时,女子打开伞用来遮挡太阳。车辆通过路口不到50米,女子的伞被一阵风吹起,女子连人带伞一起摔下车倒地不起,当场死亡。

本次事故中,该女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以上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民警表示,侧坐危害大,不仅会影响车辆的平衡,乘客双腿放在同一方向还容易影响驾驶人的车辆控制力;另外,侧坐的乘客固定性较低,在车辆加速转弯刹车时,惯性离心力容易导致侧坐乘客发生危险。

广西交警提醒大家,安全始于细节,不要因为贪图方便或抱侥幸心理而忽视交通安全,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正向骑坐,双手握紧尾部扶手,合理佩戴安全头盔!

ff46b521f6e78e7b69438854bfb39cfd.png


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

图文来源:玉林交警、钦州360综合整理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发表于 2020-11-2 13: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搭车坐法,N年来全国各地比比皆是,现在才重视起来,但愿还算亡羊补牢吧~!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1-15 13:56 , Processed in 0.102501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