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
你以为离我们很远吗? 不! 浦北已经出现了。
近日,由浦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涉嫌诈骗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梁某退赔余某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500元。
2019年12月,梁某与余某相识,在闲聊中,余某说起自己张黄镇老家想向村委申请贫困户然后再拿到建房补贴。梁某听后动起了歪脑筋,谎称自己是政府的工作人员,认识很多这方面的领导,能够帮助余某疏通上层关系办理贫困户建房改造补贴。从2019年12月至今年4月,梁某以疏通关系等借口骗取余某及其家人钱财共17500元。 今年7月22日,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对上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了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存在,罪名成立。鉴于梁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是坦白,且认罪认罚。根据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呈高发态势。为进一步防骗识骗,请群众牢记:日常生活中,但凡有国家工作人员上门、打电话要求转账的,一定要确定身份,不要轻易相信,有可疑情况请立即报警。总之记住一句话,无论什么情况下,请严密防范汇钱之类的事,通话确认,不管关系有多密切,只要牵涉到钱都必须提高警惕。
来源:浦北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