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糖等22类食品进行安全监督抽检,发现8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不达标、药物残留超标和被检出含有禁用药物成分。其中,3批次鲜湿米粉经抽检大肠菌群均超标,生产厂家涉及广西崇左市天等县、玉林市容县和钦州市灵山县等地。
3批次米粉大肠菌群超标
据了解,此次抽检粮食加工品36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鲜湿米粉,涉及广西天等、容县和灵山等地生产厂家。其中,广西崇左市天等县龙茗镇绿康食品厂和钦州市灵山县灵香食品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以及广西玉林市容县金玉类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经抽检3批次鲜湿米粉不合格原因均为大肠菌群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此次监督抽检发现这3批次鲜湿米粉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的4批次食用农产品中,经检验4批次均不合格。其中,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大华联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长豆角、 桂林市兴安县大统发超市销售的四季豆、 桂林恭城县莲花镇大华联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不合格原因分别为水胺硫磷、毒死蜱、灭蝇胺等药物残留超标。
据了解,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残留超标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类中毒;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桂林兴安县大统发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则是被检出含有禁用药物6-苄基腺嘌呤。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化学物质,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不合格产品已及时召回处置
此外,此次抽检还发现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云涛超市销售的、标称长宁县李中华食品厂生产的竹筒牛肉饭菌落总数超标,以及北海和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怡神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冰糖色值不达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南宁、玉林、崇左、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桂林、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有关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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