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玺、 于 2021-1-28 08:52 编辑
灵山警方郑重提醒:
出售、租借电话卡、银行卡涉嫌犯罪 不单要坐牢,还要被惩戒! 看看下面这些灵山人 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丰 塘
近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县公安局丰塘派出所民警获悉一条线索:莫某逾(武利镇桥山村委人)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1月12日,民警依法传唤莫某逾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经查,莫某逾为牟利,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给不法分子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目前,莫某逾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武 利
近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县公安局武利派出所民警获悉一条线索:杨某(武利镇人)、莫某勋(武利镇人)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随后,在开展追捕工作的同时,民警多次上门做涉案人员杨某、莫某勋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杨某、莫某勋早日投案自首。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和政策攻势,1月12日,杨某、莫某勋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杨某、莫某勋为牟利,将个人的银行卡出售给不法分子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目前,杨某、莫某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伯 劳
近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县公安局伯劳派出所民警获悉:赖某威(伯劳镇大路村委人)、滕某龙(伯劳镇盆山村委人)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1月19日,民警依法传唤赖某威,滕某龙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经查,赖某威,滕某龙为牟利,将个人的银行卡出售给不法分子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目前,赖某威,滕某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太 平
近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获悉:罗某波(太平镇清水村委人)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随后,在开展追捕工作的同时,民警多次上门做涉案人员罗某波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罗某波早日投案自首。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和政策攻势,1月19日,罗某波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罗某波为牟利,将个人的银行卡出售给不法分子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目前,罗某波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的 制裁和惩戒措施 一、法律制裁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惩戒措施
1.出售、租借电话卡
关停名下所有通信业务,5年内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
2.出售、租借银行卡
①信用惩戒
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个人征信: 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②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 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 不能刷卡购物 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 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 ......
③严管账户 5年内不得在银行和支付机构新开账户
切记!不要出售、租借电话卡、银行卡!不要出售、租借电话卡、银行卡!不要出售、租借电话卡、银行卡!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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