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灵山县检察院坚持党组领导,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带“靠前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先后召开党组会21次、动员部署会9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20次、工作推进会9次、专题研究会5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全院各部门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挥下,全力配合协助开展各项活动,确保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坚持法治引领 依法严惩犯罪 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强力推进涉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6件48人,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10件49人;排查移送的2条“保护伞”线索中涉案1人被处党内处分,薪资降级处分,1人被处开除党籍、公职处理。 坚持强化监督 延伸检察职能 开展“一案一整治”活动。2018年至今,围绕十大领域治理分别向灵山县公安局和灵山县禁毒委员会、灵山县文化广告和体育旅游局、灵山县交通运输局、灵山县行政管理执法局、石塘镇政府和伯劳镇政府制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建议共8份。 持续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三年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庭审”、进村入户宣传、大接访等活动62场次,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灵山检察:扫黑除恶收官不收兵,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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