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灵山县人民法院现决定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乘坐交通工具、子女就读、就业政审、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并限制出境和高消费。
一朝失信,处处受制! 接下来
灵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希望成为下期曝光对象的你 赶快抓紧时间联系我院执行人员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吧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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