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等8个河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经商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河池市、贺州市、来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柳江干流、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柳江干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即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 本次登记以柳江支流(龙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郁江干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南流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北流河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钦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本次登记以贺江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0个地级行政区的40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等8个登记单元涉及县(市、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 4月20日
柳江干流(上游段)、柳江干流(下游段)、柳江支流(龙江)、郁江干流、南流江、北流河、钦江、贺江等8个登记单元涉及县(市、区) 序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地级市
| 县(市、区)
| 1
| 柳江干流(上游段)
| 柳州市
| 柳北区
| 柳城县
| 融安县
| 融水苗族自治县
| 三江侗族自治县
| 河池市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2
| 柳江干流(下游段)
| 柳州市
| 城中区
| 柳江区
| 鱼峰区
| 柳南区
| 柳北区
| 柳城县
| 鹿寨县
| 来宾市
| 武宣县
| 象州县
| 3
| 柳江支流(龙江)
| 柳州市
| 柳江区
| 柳城县
| 河池市
| 金城江区
| 宜州区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南丹县
| 4
| 郁江干流
| 南宁市
| 青秀区
| 邕宁区
| 横州市
| 贵港市
| 港南区
| 港北区
| 覃塘区
| 桂平市
| 5
| 南流江
| 北海市
| 合浦县
| 钦州市
| 浦北县
| 玉林市
| 福绵区
| 玉州区
| 北流市
| 博白县
| 6
| 北流河
| 梧州市
| 藤 县
| 玉林市
| 容 县
| 北流市
| 7
| 钦江
| 钦州市
| 钦南区
| 钦北区
| 灵山县
| 8
| 贺江
| 贺州市
| 八步区
| 平桂区
| 钟山县
| 富川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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