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灵山县沙坪镇的黄先生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 破案神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民警手中,对民警倾力破案,为其伸张正义表示由衷的感谢。
3月23日凌晨1时30分许,黄先生与其朋友骑车途经灵山县沙坪镇井冲村委时,突然被一伙骑摩托车的青年男子拦下。这伙青年男子二话不说便持械对黄先生等人进行殴打,并将黄先生的摩托车砸毁。 接报后,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一片狼藉,一辆严重损毁的摩托车倒在路边,零件散落一地,报警人黄先生与其朋友的背部、头部受伤,作案人员已经逃离现场。随后,民警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在调查中,黄先生等人向民警反映,当晚他们并没有和任何人发生矛盾,与殴打他们的那伙男子也并不相识。 由于案发地比较偏僻,又时值深夜,给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经开展大量走访排查及调取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进行研判分析,民警最终发现张某进(太平镇佳芝村委人)、孙某敏(太平镇那隆村委人)、伍某栩(太平镇那沙村委人)、李某春(太平镇那廉村委人)、李某程(太平镇思明村委人)、伍某琼(太平镇稔荖村委人)等10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30日15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太平镇那廉村委会将涉案人员张某进、孙某敏、伍某栩、李某春等8人抓获,缴获涉案车辆3辆、砍刀6把、 钢管4 条。
4月2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李某程、伍某琼到太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张某进等人均对其结伙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张某进等人均系社会闲散人员,游手好闲的他们经常聚在一起惹是生非。3月23日凌晨1时许,张某进、孙某敏等人在沙坪镇井冲村委路段物色作案目标,当发现黄先生与其朋友骑车路经此处时,他们便骑车上前将黄先生拦停,并持械对他们进行殴打、砸坏黄先生的摩托车,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孙某敏、伍某栩、李某春、李某程、伍某琼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张某进等5人因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民警对其警告教育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后释放,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25日,得知案件已经告破,黄先生来到沙坪派出所,将一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他们表示了谢意,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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