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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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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09: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把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便民利民“项”措施,听取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呼声、期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1.推行“一站式”检察服务。在案件信息查询、控告申诉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中实行“最多跑一次”制度,按照“应办即办”原则,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应。
      3.对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出控告申诉、约见办案检察官等申请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承办检察官视情况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4.常态化举行“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全面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的监督,积极倾听群众心声,解决信访诉求。
      5.畅通律师阅卷渠道。设置律师接待专门窗口,全面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等,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建立网上预约服务、互联网阅卷、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6.开通检察服务热线,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人工接听、录音留言等方式反映诉求,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回复。每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7.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遭受到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帮助改善其生活。
      8.公开听证,促进阳光办案。落实《检察听证规定》,深化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按照“能听尽听”原则,将检察听证常态化,告别“闭门办案”。在听证过程中,全面听取证据交换、调查核实等各方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看得见的司法公正。
      9.开展涉民企业刑诉“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和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及时研判解决存在问题和难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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