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39864|回复: 0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协作机制并召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8-31 16: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搜狗截图20210831161737.jpg

为切实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近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行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并联合召开灵山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灵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权荣,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权钦、曹立金,县检察院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双方分别通报了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同时就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行了深入探讨。
范权钦表示,灵山县是一个革命老区,具有优良的革命传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与保护职能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灵山县及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能力,传承红色基因,赓续英烈精神。
郭权荣指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协作机制有利于构建良性互动、密切配合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依法履职,协同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力以赴做好灵山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灵山县检察院与灵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工作衔接,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氛围。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 )

GMT+8, 2024-4-23 18:24 , Processed in 0.088269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