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122|回复: 0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0 11: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2、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3、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4、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5、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6、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7、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指导联系电话:0777-6900003  (19177780003)

微信图片_20211220102615.jpg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2-22 19:08 , Processed in 0.13643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