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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通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位于檀圩镇檀联社区应鼓岭天山中学门前一带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位于檀圩镇檀联社区应鼓岭天山中学门前一带,具体四至:东至天山中学围墙,南至檀联社区应鼓岭南岭地,西至应鼓岭田垌,北至天山中学教师公寓围墙。
二、迁坟时间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山,请各坟主务必于2022年2月15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灵山县檀圩镇政府四楼405室征地工作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自行迁坟。联系人及电话:李生,19977768788。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灵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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