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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立遗嘱留给独生女,却被女婿分走一半,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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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小姐的父母先后因病过世,去世前二老商量写下一份遗嘱,把两人的财产都留给唯一的女儿苏小姐。两人名下还有一套当初单位分的房子,按照现在的价格怎么也值200万,这些都被二老写进了遗嘱里留给了苏小姐。办理完父母的后事,苏小姐在老公王先生的陪同下拿着相关的材料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并分别到银行、房管局办理了存款继承和房产继承过户。虽然父母的过世对苏小姐的打击很大,就在不久前的一天,苏小姐无意间翻看老公的手机,发现王先生外面养有情人。于是苏小姐向王先生提出了离婚,最终王先生同意离婚,可两人却在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出现了纠纷。王先生觉得苏小姐在婚内继承的遗产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苏小姐却表示父母的遗嘱当中写明了遗产归自己,和王先生没有一毛钱关系。由于两人无法就夫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苏小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苏小姐和王先生平均分割,由于该套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并且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继承所得房产归苏小姐所有,由苏小姐支付王先生100万的所占房屋份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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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1: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何法务 于 2022-1-20 11:33 编辑

如果想要避免遗产被王先生分走,老人应在遗嘱当中写明‘遗产’由自己的女儿独自继承,女婿王先生无权享有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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