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平安祥和春节”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部署要求。值2022年虎年春节来临之际,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辖区内的县城、乡镇的年货市场、烟花爆竹企业、煤气经营点等现场进行走访检查,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1月26日,该院检察官到灵山县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三科农贸市场,对当地传统食品芝麻饼等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日期、购货来源凭证进行了检查。还先后查看了冷链食品冻库存放、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部分进口冷链食品封装等情况,并在某食品店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专柜储存情况,对其出入库数据、食品来源证明、进货查验制度、检验检疫报告等进行查阅。对检查中发现有关商铺冷冻进口食品没有进口来源票据,也没有平台销售记录的情况,该院依法督促行政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1月27日,该院联合县应急局先后深入辖区内三海街道、檀圩镇、平南镇等多个乡镇、街道,围绕春节期间煤气供应、销售和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藏、燃放等热点问题,对煤气经营点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质量、存货数量、安全警示标志、进货渠道、销售和存储仓库消防安全问题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有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存在消防设施不够完备以及“三超一改”问题,检查组即时对生产厂家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要求生产厂家立行立改。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对年货食品、冷链食品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加强法律监督,携手行政机关共同守护平安祥和的虎年春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新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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