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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 守护成长——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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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7 12: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去年以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守护未成年学生舌尖安全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按照“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中小学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含副食店、小餐饮)、幼儿园、看护点、午托等全覆盖检查,检查率达100%。对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案件9起、查扣问题食品665.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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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
整治校园周边及娱乐场所,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深入治理校园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文具、出版刊物等经营乱象,对校园周边文具店、食品店、超市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在商品包装上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对产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检查书店、文具店等经营户166家次,责令下架弹弓、子弹枪、玩具手铐等危险玩具一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向未成年学生销售卷烟及电子烟、是否存在违法发布烟草制品广告等行为,要求经营者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等警示标语,不得在学校及周边200米内设置卷烟、电子烟等产品销售点,为未成年学生营造安全、纯净的校园周边环境。联合县公安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机室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否兜售违规电子产品等行为,有效清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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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

范未成年人消费市场秩序,维护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

       加强对眼视光产品的质量和验光配镜计量的监管,重点对眼镜配制场所配备的验光机、焦度计、验光镜片等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在用计量器具数据精准、使用合格,切实保障青少年用眼安全。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40多家眼镜店的120多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对校园周边在售的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进行检查。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玩具、台灯、儿童游泳圈案件3起,有效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未成年人用品的违法行为。 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虚构师资、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

      下一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将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为契机,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和宣传引导,助力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工作职责,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灵山县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

来源:灵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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