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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遗产都给了孙子,儿子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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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09: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过六旬的老陈,是胡老太与陈老伯的独子。但老陈与父母关系不睦,平时也很少往来。小陈是老陈之子,十分孝顺爷爷奶奶,承担起了日常照料职责。胡老太因病去世后,陈老伯将胡老太名下的全部股权赠与小陈,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这引起了老陈的不满,他认为自己与陈老伯同作为胡老太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等额均分胡老太名下股权,陈老伯无权将全部股权直接赠与小陈,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属于自己的1/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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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9 1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务 于 2022-5-9 10:48 编辑

老陈作为胡老太唯一子女,对胡老太负有赡养扶助义务,但老陈与父母发生家庭矛盾后便与父母疏远,在胡老太患病住院期间,非但未探望、照顾,甚至在胡老太病危时也未及时探望,胡老太去世后也未奔丧送葬,无论从经济上、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未尽到义务,依法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结合胡老太名下股权的价值,法院酌定由陈老伯、小陈等额继承胡老太名下1/2股权,陈老伯在继承相应份额股权后,共享有该股权3/4份额。因陈老伯将其享有的全部股权赠与小陈,且小陈接受赠与,故小陈取得全部股权。灵山公益法律联系电话:0777-6900003(1877774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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