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花招百出导致不少老人上当受骗赔上了养老钱骗子的套路日新月异大家要保持学习、与时俱进才能见招拆招、避免中招近期小编将分期为大家逐一剖析、点破骗术快来收藏学习记得转给家中长辈
提供“养老服务”类养老诈骗 01基本案情
今年5月,深圳市公安机关在处理警情中发现,“某某健康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疑似向老年人销售养老基地项目实施集资诈骗的嫌疑。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打掉一个通过销售“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钱财的犯罪团伙,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犯罪团伙开设的“某某健康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安排人员到深圳市部分住宅小区附近派发宣传单,用虚假广告吸引老年人注意,并统一包车到公司、工业园参观。许诺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后,享受养老入住、慢性病调理、疗养、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要求前往参观的老年人办理医疗养生服务预付式消费会员卡。大部分老年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后,发现养老院迟迟未建成后醒悟报警。
公安机关回访被害人群体了解到,有的老年人是参观后购买服务的,有的老年人是经已购买服务的亲戚朋友介绍去的,大部分老年人因轻信公司虚假宣传,且有熟人介绍,故放松警惕上当受骗。 02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渴望拥有舒适晚年的心理,谎称养老院、养老基地等具有合法资质和优质配套设施服务,并带领老年人参观基地部分设施或假的基地选址,从而获得老年人的信任。随后,以预售养老床位、享受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为幌子,诱骗老年人办理会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等,诈骗老年人钱财。 03防骗提醒
老年人选择养老院入住要谨慎,并在家人陪同下实地参观了解养老院的运营状况,看清查清是否具备正规合法资质。切勿轻信所谓的预购预售养老服务项目,与家人商量清楚再投资,理性选择资质合法、设施服务齐全规范的养老院。
投资“养老项目”类养老诈骗
01基本案情
惠州市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者屋公司”)于2015年9月起经营长者屋养老院项目,设有护理院、养老公寓等。2016年底开始,在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委托销售团队以在公园、超市等地派发宣传单、电话推广、设立宣传办公点等方式向社会宣传销售会员卡,以房屋折扣、消费补贴、返本付息等为诱饵招揽客户购买会员卡,共吸收993名被害人8022万余元,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至案发尚有5845万余元未归还。被告人唐某某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总经理,参与非法吸收资金1409万余元;被告人许某某于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参与非法吸收资金207万余元。
案发后,唐某某和许某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长者屋公司退清全部赃款。惠东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唐某某、许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唐某某、许某某均具有自首情节,长者屋公司退清全部赃款,据此,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长者屋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分别判处唐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单位长者屋公司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以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房屋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到期无法偿付利息甚至亏损本金,导致老年人的“养老钱”遭受损失,扰乱金融秩序,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03防骗提醒
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
来源:广东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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