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陆运河工程(灵山段)建设需要,位于灵山县旧州镇石柱村委、青松村委、下浪村委、西屯村委、民主村委、张高村委一带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迁坟范围位于灵山县旧州镇石柱村委龙潭岭、大石芽屋面垌、丰收坪屋面垌、尺厘垌、杨梅垌、石柱排、三叉坑口、橙鸡岭往石柱路底、锅盖岭;青松村委江湾、大江坝、中心垌、水尾垌、西牛湾坝面、关塘垌;下浪村委杨梅垌、梅子园、石柱排一带;西屯村委竹子坪西牛湾岭地头、竹子坪大园、佛子岭屋背岭、北风椟壳岭附近、佰公尖岭厂一带、红坭坳、尖岭佰公一带;民主村委庵屯岭、龙钩岭、八月田村傍岭、污水厂傍螯头岭、倒龙田村旁岭岐、原旧尖岭厂附近、尖岭脚瓦窑岭、文子坳村屋背岭;张高村委龙胜长排岭、大茶屋背岭、更楼五月庙岭、更楼花龙公岭、更楼长排岭、燕子高坎岭、绕岭村南路岭、旺基角等一带。 二、迁坟时间 上述范围内的坟山,请各坟主务必于2022年12月10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坟山所在地辖区镇或村委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自行迁移。 联系人:周应杰(负责旧州镇石柱村委辖区),李旗基(负责旧州镇青松村委辖区),何兆纯(负责旧州镇下浪村委辖区),林家香(负责旧州镇西屯村委辖区),张钢芬(负责旧州镇民主村委辖区),赖焯金(负责旧州镇张高村委辖区)。 以上坟山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灵山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