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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钱不还?银行诉至灵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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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4 13: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沙坪人民法庭与沙坪镇司法所联合联动,群策群力,充分利用联合调解模式,响应人民群众诉求,成功化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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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      2019年4月23日,被告黄某强、滕某某为了解决用钱之急向原告某银行贷款,原告某银行向被告黄某强、滕某某授信97000元,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内被告黄某强、滕某某可以分次向银行申请贷款。被告黄某周、黄某风和黄某为三人为黄某强和滕某某提供了担保。2021年5月31日,原告某银行依约向被告黄某强、滕某某发放贷款72000元。然而还款期限届满,被告黄某强、滕某某仅仅换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有本金50904.63元及利息未还,原告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于2022年12月6日将被告黄某强、滕某某、黄某周、黄某风、黄某为五人诉至法院,同时将被告为黄某风、阮某某、黄某强、黄某周、黄某为的另一案也一起诉至法院。两案标的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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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本案涉及两个家庭、多名被告,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定分止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联系了与当地村委联系密切、了解当地风俗习惯的沙坪司法所,并邀请司法所经验丰富的老干部李永春参与到调解中来。

        调解中,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干部李永春认真听取双方代表(代理人)的意见。通过“庭所联动”,结合情、理、法对双方代表(代理人)进行调解,同时给予正确引导和合理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个案件的被告方均承诺2022年12月16日前还清两个案件的款项共109129.08元给原告并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至此,两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沙坪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运用多种方式推动调解工作,巧妙化解矛盾纠纷。今后,沙坪法庭将继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进一步加强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村委等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探索“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新路径、新方法,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灵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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