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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起酒杯,砸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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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0 14: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5月16日晚,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在六峰路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期间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出租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朱某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当天20时37分许,一辆出租车驶向执勤卡点,在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朱某刚开口一股酒气就扑面而来,民警用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饮酒状态,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朱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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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朱某当天载客从沙坪镇回到县城后,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一杯劲酒,离席时,抱着侥幸心理便驾车上路,没曾想在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朱某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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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朱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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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朱某还要将其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抄告其车属公司,朱某最终要为酒驾成本买单,也因此丢掉职业饭碗。交警提醒:交警部门对酒驾零容忍,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图文:杨广生编辑:张毅审核:覃成朝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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