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原资源库冗余数据对广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联网接入的影响,提高违法处理的时效性,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总队的要求,钦州市交警支队迅速行动,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3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共处理交通违法35293起,环比交通违法处罚增长188.06% ,较大程度较少了冗余数据,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清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全面了解此次行动的有关政策,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此次行动,有力地推进“清库行动”工作的开展。支队领导多次召集办公室、车管所、秩序科、装备科和各大队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清库行动工作,明确分工,并对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进行讨论,寻求解决办法,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广大驾驶人积极参与。工作开战前夕,支队组织召开了清库行动新闻通气会,邀请钦州日报、北部湾晨报、钦州电视台、钦州电台、钦州360网、华声晨报等媒体记者参加,对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副支队长林宝强在新闻通气会上发布新闻通稿,借助媒体宣传此次行动,并通过在新浪微博钦州交警平台上实时回答网民提问,方便群众熟悉业务办理程序和所需条件。同时,支队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的通告》,主要在大队、车管所等业务大厅粘贴,以及通过手机短信、邮寄、报纸刊登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本地交通违法未处理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告知提示力度,提醒其主动接受处理。 三、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认真分析工作形势。支队对本地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内的本地违法数据进行了统计,将11万多起交通违法信息进行归类,把摩托车、私家车、客车、大货车等列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采取不同宣传方式,有针对性通过邀请客货运安全负责人参加新闻通气会传达会议精神告知客货运驾驶人和车主在期限内接受处理,通过下乡办理摩托车年审并向驾驶人宣传清库行动惠民政策告知摩托车驾驶人接受处理等。同时,各大队会同交通运管、安监、教育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所属营运车辆、校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采取抄告、下发法律意见书等措施,对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企业和车辆限期督促整改。 四、提高窗口办理业务效率,方便群众办理业务。针对“清库行动”期间群众办理业务增多的情况,各大队和车管说业务窗口均增落实民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一切从方便群众出发,对前来咨询的驾驶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避免群众由于证件不齐造成往返多次的麻烦,并抽调专门的人员增加到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解决因人手不足造成群众排长龙的情况,做到文明规范、及时高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服务大厅设立群众办事休息区,并配备免费饮水机等相应的便民设施,为顺利开展“清库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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