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9亿元,由各县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安排4.24亿元,支持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点,抓好乡村建设,深化一二三产融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倾斜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1200万元 按照每县200万元的标准和规划先行的原则,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包括南宁市青秀区、横州市、钦州市钦南区、钦州市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等6个县区),用于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规划编制。
倾斜支持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600万元 按照每县200万元的标准,支持列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柳州市鱼峰区、合浦县、贺州市平桂区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倾斜支持8个边境县1600万元 按照每县200万元标准,支持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那坡县、靖西市、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凭祥市等8个边境县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倾斜支持粤桂数字农文旅计划首批试点县示范村1050万元 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确定上林县东春村、马山县乔老村、三江侗族自治县岜团村、融水苗族自治县盘荣村等19个县的21个村为粤桂数字农文旅计划首批试点县示范村,衔接资金专门对上述试点示范村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倾斜支持全区乡村治理“党建+网格化+数字化”试点县700万元 按照每县100万元标准,支持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贵港市覃塘区、隆林各族自治县、田林县、河池市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等7个2023年全区乡村治理“党建+网格化+数字化”试点县,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倾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建设600万元 经国家乡村振兴局评选,隆安县城厢镇震东社区、全州县才湾镇南一村、北流市新圩镇河村村、乐业县新化镇百坭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陈双村、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段村等6个村被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倾斜支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试点县3650万元 2023年,自治区广电局在全区选取全州县、永福县、荔浦市、平乐县、灌阳县、岑溪市、合浦县、平南县、容县、陆川县、北流市、钟山县、武宣县等13个县开展应急广播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建设,自治区财政按照政策因素共安排3650万元给予支持。
倾斜支持纳入全区特色优势产业33000万元 结合市县产业实施效果及产业项目储备质量,对纳入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储备清单的产业给予倾斜支持,共支持14个市、50个县共99个联农带农富农效果好的特色优势产业。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西头条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