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钦州交警紧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旅游景区”五大战场,强化路面管控以打开路,8月18日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连续三天开展“夏季行动”,针对夏季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突击整治,全力维护我市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典型案例一 2023年8月18日,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在辖区乡道Y010线(大花坛)处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统一行动”。8月19日0时30分许,驾驶人吴某驾驶一辆桂N***81小型汽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试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吴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23年8月19日,浦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S207省道开展路查,于21时50分查获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摩托车桂N***32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谭某酒精含量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谭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2023年8月20日,交警二大队秩序中队在国道228线处开展专项行动夜查,当天21时37分左右,驾驶人彭某驾驶一辆桂N***00两轮摩托车驶入该路段经过执勤点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彭某酒精含量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彭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和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钦州交警根据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特点与要求,集中优势警力,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见警率和管事率,减少交通安全管理的"盲区”。
钦州交警依托警力下沉派出所工作,联合派出所有针对性部署勤务,以“快闪”、“运动”等战术,精准、有力打击酒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形成全面高压震慑,打出了联合整治行动的声势、效果。
开展夏季行动“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涉牌涉证、飙车炸街等七类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性打击整治,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及时发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消除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确保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以下为酒驾醉驾的成本,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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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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