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163|回复: 0

见钱眼开 “伸手”入狱-记灵山一青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8 10: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灵山县的小青年韦某见财起意扒窃路人钱包,结果一小时后就落入法网。日前,灵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3月21日10时许,韦某在灵山县灵城镇丰江路看到背着一个挂包逛街的何某,便一路尾随何某至丰江路工商银行宿舍门口的某批发部前处,趁何某看商品之机,扒窃了其放于挂包内的一个装有1200元现金及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包。1小时后,韦某行至江屋街,鬼鬼祟祟地翻看所盗钱包的财物,结果因形迹可疑而被巡查至此的公安民警抓获,其盗窃所得赃物及作案工具也被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陆铭通讯员 吴溦)














本文来自: 钦州日报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2-23 23:35 , Processed in 0.080494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