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相信每位驾驶人都知道
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 自恃技高一筹
结果……
6月19日凌晨1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北海往南宁方向钦州港收费站附近路段,有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旁还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桂N号牌小车违法停在应急车道上,车旁边一名男子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且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由于男子睡得太沉,民警呼叫该男子十几分钟都未能将其叫醒。随后,120医护人员赶到后,通过救助才将该男子唤醒。
男子醒来后,意识似乎还未恢复,只迷迷糊糊地记得当晚喝了一些白酒,并且因为还要赶下一场酒局,便开车上了高速。途中酒精上头,意识渐渐模糊,之后的事情就记不清楚了。 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1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对男子冯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对于冯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将经过抽血检验,并将根据血液的检验结果作为最终鉴定。若血液检验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男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酒驾事 故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广西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 切勿以身试法酒后不碰方向盘牢记在心才安全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