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灵山警方深入推进“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高水准护航灵山、保障民生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灵山警方经过2个多月连续奋战,转战奔波上万公里,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打掉一销售伪劣香烟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循线深挖扩大战果,涉案金额超800万元,缴获假冒伪劣“中华”“芙蓉王”“玉溪”等品牌香烟508条。 2024年8月,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根据县烟草部门移交线索获悉,三海街道某村委有一男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中华”“芙蓉王”“玉溪”等品牌香烟。随即,该所民警针对线索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刘某艺(灵山县平南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7日,民警在三海街道某村委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艺,缴获假冒伪劣“中华”“芙蓉王”“玉溪”等品牌香烟508条。
这些假冒伪劣香烟来自哪里?它们又是怎样流入市场?办案民警敏锐发觉,刘某艺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网络。由于案情重大,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勇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抽调新圩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会同县烟草部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为实现全链条打击,朱勇与侦办民警快速制定计划,昼夜线上线下同步研判,侦查取证同步开展,为案件快速侦破指明了方向。随着案件侦查的一步步深入,一个以刘某艺为首,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涉及存、运、销多个环节的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2024年8月,专案组民警先后奔赴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梧州、防城港、东兴等地开展收网行动,转战奔波上万公里,经过2个多月的连续作战,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健(东兴市东兴镇人)、黄某红(东兴市人)、陈某(灵山县太平镇人)、 崔某林(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杨某媛(女,灵山县旧州镇人)等12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艺等人均对其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2023年6月开始,刘某艺从黄某健、黄某红处购买走私假烟,交由司机陈某等人运输回灵山。随后,刘某艺一方面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销售走私假烟,一方面通过下线崔某林、杨某媛等人提供的全国各地“客户”购烟订单,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客户”,崔某林、杨某媛等人则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艺、黄某健、陈某已被依法逮捕,崔某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杨某媛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灵山警方将加强部门合作,健全联合整治机制和问题通报反馈机制,着力推动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警方提醒: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商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卷烟零售业经营户要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前往持有烟草专卖许可的正规商家购买,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请及时向当地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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