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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首批23户购房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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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对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补贴总套数2万套,补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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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保证购房补贴政策高效落实,灵山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一时间召集人员进行政策研究及业务培训,理顺工作流程,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高效开展资料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促使购房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切实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自治区的惠民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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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8日,灵山县已成功发放首批新建商品住宅补贴资金23万元。“从申报到补贴发放,只用了两天的时间,10000元补贴款就到账了。”居民陈先生在电话回访中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肯定。下一步,灵山县将持续做好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尽快领到购房补贴,享受政策红利,促进灵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邓燕辉 苏志钊)


关于灵山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的公告

为推动灵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开展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
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补贴截止时间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补贴名额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截止,补贴总套数为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共2万套。

二、补贴对象
(一)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均在2024年12月1日(含)后〕
(二)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享受补贴的房屋为灵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寓、商铺、车位等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按每套1万元给予补贴。每位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每套符合补贴条件的住宅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

四、申请方式
(一)在云闪付APP上进行线上申请,购房人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8:00起,申请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同时,补贴名额使用完毕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
(二)购房补贴由购房人通过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申请,不允许委托或代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包括:
1、购房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I类账户)带卡号面照片,需备注银行卡号和具体开户行(例:**银行**灵山**支行);
3、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无需提交商品房销售合同);
4、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资料核验等事项详见《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
(二)补贴活动咨询电话:0777-6520209。



来源:灵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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