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涉诈黑灰产“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山警方始终秉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坚定理念,直面涉诈黑灰产业犯罪,以雷霆之势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近日,灵山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利用QQ、微信群“抢红包”转移涉诈资金的黑灰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近期,县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利用QQ、微信群等社交软件以“抢红包”的方式转移涉诈钱款。获悉线索后,县公安局立即抽调打击电诈专班、新圩派出所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基本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等相关信息,并锁定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劳某昌(灵山县新圩镇白坭岭村委人)、劳某庭(灵山县新圩镇白坭岭村委人)、蒙某君(灵山县新圩镇白坭岭村委人)、劳某婷(女,灵山县新圩镇白坭岭村委人)、何某凤(女,灵山县新圩镇秦屋山村委人)、黄某燕(女,灵山县佛子镇睦象村委人)。2025年5月31日,民警依法传唤劳某昌、劳某庭、蒙某君、劳某婷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7月7日、9日,民警分别在佛子镇睦象村委、新圩镇将黄某燕、何某凤抓获,至此,该犯罪团伙被一举打掉。经审讯,劳某昌等人均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诈骗分子为实施洗钱诈骗而专门组建“抢红包”的QQ、微信群,成员均为诈骗团伙人员,同时,雇用劳某昌等人在群内充当“财务”“红包手”等角色。诈骗分子以“网络刷单返现”为诱饵,诱骗受害者加入“抢红包群”,劳某昌等人冒充客服,用各种话术诱导受害者在群内发大额红包,劳某昌等人则在群内抢红包,随后将涉诈资金转移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完成任务后,上线向劳某昌等人结算“报酬”。直到落网,劳某昌等人非法转移涉诈资金15万元,非法获利2万多元。 目前,劳某昌、劳某庭、蒙某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何某凤等3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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