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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古韵遗风——佛子镇推进大芦古村保护与开发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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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9: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江洪作 通讯员 黄 菊

  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是个名副其实的“名村”:1999年被广西楹联学会和广西民间艺术协会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称号,2005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农业示范点”,2007年5月,再次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目前该村已拥有两张“国家级名片”和6张“自治区级名片”。

  保护与开发并同

  日前,记者来到大芦古村,欣慰地发现该村保护与开发建设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据了解,大芦村是广西三个著名古村(镇)之一,以古建筑、古文化、古树名列广西三个古村镇之首,具有民宅建筑古老、文化内容丰富、古树参天、生态环境良好这四个特点。历经400多年的风雨沧桑,村内保留有9个建筑岭南建筑风格群落、藏有文天祥手迹、明清时代牌匾等大量的文物珍品,最宝贵的是这里藏有三百多副明、清时期创作的传世楹联,有着珍贵的人文历史研究价值和欣赏价值。“很可惜的是,在文革时期,大芦古宅曾遭到破坏,原本存有的46块牌匾目前也只剩下17块了。”佛子镇大芦村旅游办主任颜忠宝告诉记者,由于古村落内都是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建筑,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沧桑,许多建筑主梁、墙壁已损坏,出现房顶瓦片漏水、木梁腐朽不堪等多方面问题,部分廊屋面临倒塌的危险。

  让人欣喜的是大芦古村历经400多年的风雨沧桑坚守住了这片阵地。在灵山县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实施下,佛子镇大芦村特色文化名村综合整治被列入其中,采取了古村保护和开发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规划,加强对大芦村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极力打造大芦村古文化品牌。“为了挽救这个具有‘广西楹联第一村’金字招牌的古村,让古村落建筑群永远完整地存留世间,就要保护开发,要统一规划,这样才能少走弯路,更好地保护古民居,整合资源。”土生土长的大芦村支书劳忠健告诉记者,在各方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广西大芦古村文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和大芦村建筑保护维修设计方案已经完成。

  在大芦古宅内,记者看到,镬耳楼和东园别墅的砖屋墙体已基本修补完毕,屋顶残缺的瓦片全都重新铺设并补齐,窗棱、门梁全部进行了翻修。“这次的修葺严格按照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技术的原则进行修复,尽可能还原明清时的古村风情。”劳忠健说,为了达到保护原形的目的,灵山县还专门聘请了南宁考古研究所的专业人员对大芦古宅进行修葺。

  古村展新颜

  除了古宅的维护与开发,近年来,大芦村容村貌也有了新变化。记者看到,在新一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芦村村民对住房外墙进行了改造、景区绿化美化、村屯道路硬底化及排水沟建设已完成;新建了村级计生服务室、新家庭文化书屋、远程教育影院、乡村学校少年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古牌坊、农贸市场等;全面完成了消防工程、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其中维修文化设施、新形象入口区门楼修缮、游客服务中心等3个项目正在推进中,累计完成投资1000多万元。“从中享受到了古村保护和开发带来的甜头,村民的积极性显然比以往高多了。”颜忠宝告诉记者。通过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村民对古村的保护有了新的认识,主动搬出了古宅、让出了自己的田地,自发地参与村容村貌整治,以及清乱地、拆危房、修水渠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城乡风貌改造,目前,大芦村正努力打造成为集古村落观光、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古村落休闲目的地。其中大芦村生态旅游开发已初具规模,申报4A级旅游区改造规划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本文来自: 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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