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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中学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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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6: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4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文确定灵山县新洲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至此,灵山县共有2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一直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新洲中学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近三年间,投入专项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要求,新增校园面积160多亩,重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经过三年的努力奋斗,学校教学设施得到极大的改善,校容校貌大为改观,学校软硬件建设上了档次,高考成绩逐年攀升。今年6月27日至29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标准》对新洲中学进行验收评估。

    据了解,新洲中学自2004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以来,八年的风雨兼程,实现了质的跨越,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研课改模式深入人心,不仅促进了学校教育观念更新和素质教育推进,还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7月24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文公布,确定灵山县新洲中学为第十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牌匾。(通讯员)


  核发:王海云 发布:谢翁俭
    来自: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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