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牛抵债”的执行方式执结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解了燃眉之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7月,原告陈某和被告沈某合伙开店,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店铺倒闭,经双方结算,沈某尚欠陈某3.5万元,于是双方立下《欠条》,约定沈某于两年之内还清欠款。期满后,沈某未按照约定清偿债务,原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由被告沈某支付给原告陈某3.5万元。判决生效后,沈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迟迟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经网络查控,其名下亦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就在案件执行陷入瓶颈之际,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沈某在博白老家养殖、贩卖黄牛维持生计。在收到线索后,执行团队迅速研判,驱车奔赴百公里外的博白开展执行行动。
“法官,我真的不是赖账,现在家里实在困难,这些牛是我全部的家当了……”面对上门执行的干警,被执行人沈某搓着粗糙的双手,满面愁容地说道。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沈某目前生活正面临困境,其年迈的父亲刚刚去世,家庭变故使得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加之离异后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以及赡养年迈的老母亲,家庭负担沉重。目前,沈某以养殖数十头黄牛为生,这些牛是他们一家四口主要的经济来源和生活希望。
面对“执行难”与“生存难”交织的复杂局面,执行法官考虑到若强行对这批黄牛进行司法拍卖,不仅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还可能造成牛只价值贬损,且耗费更多实现债权的成本,使被执行人陷入更深的困境,不可“一拍了之”。眼看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心想不如在牛身上做文章,劝导双方当事人“以牛抵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申请执行人同意以4头黄牛按照市场价格折抵本案的全部案款,现场完成黄牛的交付,并当场进行签字确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执行法官何训著表示:“小标的案件看似数额不大,但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司法获得感。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刚柔并济,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要兼顾人文情理,传递司法公正与温暖。”
小案不小办,为民守初心。灵山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好“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构建诚信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