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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可申领!钦州2026年家电、手机补贴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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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9 17: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6“国补”来啦!
根据钦州市商务局工作安排
我市将启动
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等活动
哪些产品享受优惠?
补多少?怎么补
有“买买买”需求的你
一篇读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实施“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广西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启动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每日09:30:00至22:00:00时段申领活动补贴资格,活动资金总额有限,将按月设置使用额度。当月额度用尽,则活动自动暂停。活动时间若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

二、活动范围
(一)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和数码产品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已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参与活动商家。本次活动目前仅限线下实体门店参与。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名单,已根据活动参与商家报名程序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云闪付APP“2026年钦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钦州专区。

三、补贴产品类别
(一)家电产品。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二)数码和智能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

四、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二)数码和智能产品。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五、实施流程
(一)消费者。
1.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通过公开征选的云闪付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广西消费券”—“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钦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购新”专区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时,须认真阅读活动规则以及活动用户告知书,并同意授权云闪付APP使用用户信息完成相关查询及信息登记工作。
3.核验资格。申请人提交领券申请,经平台核验身份及资格查重通过后,以补贴优惠券形式发放补贴资格至申请人的云闪付APP账户。
4.补贴资格有效期。自补贴优惠券到账之时起,至当日23:59:59秒前有效,如消费者逾期未使用补贴券资格,可进入活动页面重新申领同类商品补贴资格。
5.资格使用。申请人获得补贴资格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门店按支付立减的模式进行核销。即:经平台核验确认产品销售状态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后,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进行二维码被扫或直接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支付时抵扣补贴优惠券。

(二)参与商家。
1.开具发票。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参加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且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为同一人(消费者出示补贴领取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认证信息,以便商家核对),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发票抬头的姓名须保持一致。参与活动的家电和数码产品经营主体须按照“一单一件一票”的原则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银联优惠(如有)”,不得把安装费、辅料费、商家或厂家优惠等非补贴金额开具到发票金额中,发票金额需与银联购物小票中实收金额一致。商家不得捆绑(套装)销售,严格按照活动规定填写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发票备注栏需注明消费者手机号码、政府以旧换新活动、产品能效或水效、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
2.资金垫付和申报。活动参与商家须在消费者核销补贴时先行垫付资金,后续待国家补贴资金下达,我市再组织商家进行资金申报工作。商家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请款材料,以便开展后续资金申报。如后续政策文件所列具体请款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家电具体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家电产品销售发票原件图片、银联购物小票、产品1级能耗或水效等级照片1张、产品SN码照片1张,商品实物安装照片1张(其中,电脑的商品实物安装照片上传电脑激活界面照片,鸿蒙系统电脑可使用含S/N码的保修页面替代)。
数码和智能产品具体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数码产品销售发票原件图片、银联购物小票、产品包装盒S/N码或产品S/N码照片1张、产品激活界面照片1张。
以上图片照片须确保产品信息及S/N码清晰可识别,产品照片完整。
3. 注意事项。商家需确保订单符合文件要求、真实交易,不弄虚作假、不套补骗补。商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商家需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商家需退回补贴资金,拒不退回的作为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三)使用规则。
1.申请人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2.申请人在线下仅能每类产品享受资格一次。成功核销一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如同时购买不同类别的补贴产品,须按类别分别进行支付,即一类一单,每个类别的订单须单独支付。
3.补贴优惠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商家参与资格并列入风控销售商家名单。
4.如发生退款情形,须通过银联收款渠道原路退还申请人,不得通过银联收款渠道以外其他途径退款,如经发现,立即列入风控销售商家名单并严肃处理。对已拨付垫付资金的由参与活动商家将补贴资金退回钦州市商务局指定账户。退货后,对应补贴资格即失效,活动期内,在当月补贴资格仍有剩余的情况下,申请人可重新申领该商品补贴资格;商家须主动退还已获得拨付的相应补贴资金。

六、消费者咨询服务
(一)领券核销及技术咨询热线。
主要受理云闪付APP注册及实名认证、领券、云闪付APP相关问题及投诉建议、商家端材料上传等。
服务热线:95516。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在线。
(二)政策咨询热线。
主要受理活动政策咨询,商家台账审核和商家资金拨付的解答(请按企业注册地所在辖区,于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
灵山县商务局:0777-6511166;
浦北县商务局:0777-8310022;
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7-2693700;
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7-2825649;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贸易和物流发展局:0777-5988191;
钦州市商务局:0777-2869256、0777-2865089。

七、其他事项
补贴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钦州市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钦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8日





来源:钦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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