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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食材“真本色”,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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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7 11: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开展“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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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排查,杜绝视觉“美颜”。此次行动旨在清理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让生鲜农产品走出“滤镜”,回归“真本色”执法人员以肉类、果蔬等经营户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排查经营户是否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生鲜食品的感官认知
     执法普法并举,引导自查自纠。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现场向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详细讲解生鲜灯的辨别方法和使用规范,督促指导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拆除违规灯具。对发现仍在使用的经营户,当场责令整改,确保问题“不过夜”。同时,执法人员还向消费者普及选购技巧,提醒大家留意食材真实新鲜度,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据统计,此次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检查商超及肉菜、水果等经营户247家次,全县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照明设施使用情况得到有效规范。下一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严防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问题回潮,真正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看得明白。






来源 |  灵山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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