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981|回复: 0

“我没喝”男子称早上未喝酒 检测结果却是酒驾······ | 五大曝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7 17: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些人以为

睡一觉、休息几小时

酒就醒了

但是!

头脑清醒≠体内无酒精

没酒味≠不超标

  隔夜酒也可能导致酒驾!

心存侥幸,必栽跟头

dacea339e43b98742af80a4786e02ddb.gif

c46a8c6cc60d295450101774f26baec3.jpg


202634948分许,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檀圩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国道209线开展常态化道路执勤执法工作,在对一辆教练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民警敏锐察觉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随即使用酒精筛查棒对其进行初步检测,筛查结果显示有酒精反应。面对这一结果,驾驶人起初拒不相信,坚称自己并未饮酒。


b17cb5acd383615feb55f987d0b22981.jpg



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精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现场核查确认,陈某某系灵山县某驾校的教练,其驾驶的教练车属于营运机动车范畴,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面临比普通酒驾更严厉的处罚。


34734f29343267cd6a3b32796f2cbacd.jpg


为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确保执法严谨规范,执勤民警依法将陈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往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最终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0.41mg/100mL,再次确认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后续询问,陈某某如实交代,其饮酒行为发生在前一天晚上,自以为经过一夜休息,体内酒精已完全代谢,不会影响驾车,便心存侥幸驾驶教练车上路,殊不知因休息时间不足,酒精未能彻底分解,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酒驾。


18786a7affeff55ea3b6e0ad82a66d8c.jpg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驾校教练作为交通安全的言传身教者,本应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规,却无视法律底线、漠视道路安全,其行为不仅违法,更违背了自身的职业职责。目前,灵山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Q1: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就驾车出行,但实际情况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

Q2:关于对“隔夜酒”的误区
      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Q3:如何避免“隔夜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有饮酒,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饮酒量、时间作出判断。
      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或者近期有使用车的需要,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交警提醒
      人醒不等于“酒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时间,根据喝酒的种类和酒精含量的不同,代谢时间也不相同,每个人的体质也会影响酒精代谢速度。建议驾驶人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隔夜酒”“隔餐酒”导致酒驾甚至醉驾!






来源:钦州交警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6-4-29 08:36 , Processed in 0.086233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