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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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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22: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灵山讯 (记者 江洪作通讯员 梁永标)“作为食品或者非食品都不能夸大宣传药效,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要对现场的宣传资料作进一步的检查,在座的各位,希望你们明辨哪些是药品,哪些是食品,哪些是非药品。”12月5日,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县人民会场内药贩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非法行为进行整治,当场查扣一批非药品,使该县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当天早上7点钟,该县的执法人员来到人民会场内时,发现药贩正在对500多名被蒙骗来的老年人进行讲课。商贩通过夸大宣传非药品的治疗效果,现场免费赠送试用品的方式,向这些对虚假药品防范意识淡薄的老年人销售非药品,获取利益。

     执法人员上前向正在讲课的药贩进行盘问,药贩答非所问,现场也提供不出与这些产品有关的相关合法证件,当场查获的产品都无药品生产批号,其中一些没有包装,这些非药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类似,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

     据本次执法人员介绍,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产品,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都属于整治的范围。所以,执法人员暂扣了在现场的非药品,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些老年人看到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似乎明白自己已经上当受骗,纷纷向执法人员诉苦和要求执法人员维护他们的利益。
本文来自: 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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