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第一个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乐园挂牌启用
文章来源: 灵山县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0-12-23 11:29:00
12月22日上午11点多,刚刚放学的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小学生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鸟,飞进了该村刚刚落成启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乐园,这里的图书、电脑、益智玩具、健身器械等科普器材,让他们玩得不亦乐乎。
当天上午,佛子镇大芦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乐园落成启用,成为灵山县第一个建成启用的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乐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的有关领导为该乐园转送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赠送的科普器材一批。佛子镇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该乐园的启用仪式。
该乐园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为配合城乡风貌改造,同时改造村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精神面貌而建设的,为农村孩子的课余时间提供一个娱乐、交流的固定场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以该村委办公场所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筹资6万多元建设。目前,该乐园建设有篮球场、舞台、图书室、安装有9套室外健身器材,配置了图书、电脑、文体器材及少儿活动用具等设备,配备了管理员、辅导老师、工作人员。该乐园的建成,为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成为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展示艺术才华、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
县委宣传部的领导对该乐园的启用提几点要求:一是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不断健全乐园的服务功能;二是按时开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思想性、实践性较强的实践活动,真正使该乐园成为青少年树立理想、锤炼品德的新天地,丰富知识、提高素质的新舞台,培养兴趣、愉悦身心的新乐园。
当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赠送的器材有电脑、档案柜、DVD碟机、各种球类、益智玩具套件和一批图书音像资料等,价值达3万多元。(莫萍 劳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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