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2011年“创先争优”对联有奖赛紧急征稿启事
文章来源: 灵山县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1-1-7 11:56:00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县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县的工作实际,现决定举办以“创先争优”为主题的对联征集有奖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中共灵山县委宣传部、灵山县“创先争优”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灵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灵山县诗词学会。
三、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征稿范围:
全县楹联爱好者及灵山县籍在外地工作和生活的公民均可投稿参赛。
五、征稿内容:
以“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表率的良好风气)为载体,表现“创先争优”的功效和文化内涵,反映“创先争优”各项工作的文化特色;描绘“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
六、作品要求:
1、符合联律,切近主题,内容健康,构思精巧,语言鲜活,有一定的艺术性。
2、必须是自己的新创作品,杜绝抄袭他人作品。
3、联语长短不限,提倡五、七言等中短联。
4、每人作品限五副,一联一纸,一律用16开纸横写。每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署名,并写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另一份不署名)。不按要求者不予参赛。
七、奖项设置:
拟评奖80名。其中:一等奖5名,各奖200元;二等奖15名,各奖150元;三等奖25名,各奖100元;优秀奖35名,各奖50元。获奖者均发给证书,并予以公布。
八、评奖办法:
以副为单位评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律实行隐名评选。评委及其家属的作品不得参赛。
七、投稿方法:稿件投至灵山县城和平路中山公园内灵山县诗词学会收(请注明“创先争优”稿件)。
灵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灵山县诗词学会
201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