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文化强县建设工作,加大文化和体育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拟招聘3名文秘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 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好。 二、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功底,年龄30岁以下,具有机关工作经历,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条件的优先聘用。 三、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工资1000元。 四、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月工资1150元(单位负责缴交基本“三金”)。 有意者请于2014年3月5日到县文化和体育局面谈。 联系人:梁 兴 联系电话:07776982355
灵山县文化和体育局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