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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应灿主持指导新圩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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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9:55:05|来自:广东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市村(社区)党员群众的公开信全市村(社区)党员群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村(社区)“两委”任期届满。根据桂办发〔2014〕16号文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将于今年7至9月对全市1000多个村(社区)“两委”开展集中换届选举工作。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全市村(社区)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美丽钦州,实现全市“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无论是身在家乡,还是外出务工创业,希望大家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和选举委员会联系了解情况,积极参与支持换届选举工作,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全市村(社区)中符合参选资格条件、讲政治、懂经营管理、群众公认度高的各类乡土人才返乡竞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带领村(社区)党员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六个一律”。具体如下:
    “十个严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和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以送钱送物、封官许愿、违规承诺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村(居)务;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个一律”——对以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暴力威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遵循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纪违法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对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工作指导把关不严、组织领导不力、消极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选举实施、工作交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都将严肃换届纪律,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希望广大基层党员群众以对村(社区)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的态度,投好神圣的一票!我们设立监督举报、咨询服务电话和邮箱,联系方式:钦州市,电话0777—3688783,[url=mailto:%E9%82%AE%E7%AE%B1qzhj2014@126.com]邮箱:qzhj2014@126.com[/url],联系地址:市行政信息中心A0820室;灵山县,电话0777-6517750,[url=mailto:%E9%82%AE%E7%AE%B1qzhj2014@126.com]邮箱:jcblsgx@163.com[/url],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37号县委大院商办楼三楼。
    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钦州市2014年村(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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