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迅速查获一个盗藏摩托车团伙
文章来源: 灵山县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1-5-6 11:31:00
5月1日19时许,县公安局“打两抢”组根据群众举报,在灵城镇新圩路口发现两名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男青年,队长立即组织各个巡逻小组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跟踪及围追堵截。各组在追捕中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追赶至新圩镇洲塘村委会公路段处将两名嫌疑人截获。
经查,该两名男子分别是家住檀圩镇甘梅村委会的陈某某(男,17岁)和家住新圩镇洲塘村委会的邓某某。经审查,陈某某交待了他所乘坐的白色五羊本田无牌女装二轮摩托车系被盗车辆,并供述了该车系梁某某(男,17岁,灵城镇那银村委会人)、余某某(男,17岁,檀圩镇甘梅村委会人)所盗。根据掌握的线索,该局民警当晚即前往灵城镇步行街将梁某某、余某某二人抓获归案。在随后的侦查中,民警又于5月2日6时30分左右在灵城镇三海村委会长江岭村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罗某某(男,17岁,灵城镇三海村委会人)在其家中抓获。
经审讯,梁某某、余某某对其于4月28日凌晨在灵城镇三十六米街广场附近盗窃一辆车牌为桂N28B61的白色五羊本田二轮摩托车,然后将车交由罗某某藏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罗某某亦对其藏匿赃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某、余某某因涉嫌盗窃摩托车,罗某某、陈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邓某某经查实无涉案嫌疑,已释放。(吴晓雁)
核发:王海云 发布:谢翁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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