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不满被教育 残忍杀害四名亲人
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晨报消息 (记者黄荣友通讯员方小波赵子钦)灵山男子覃某戒毒后,因对父母教育不满心生怨恨而杀害父母,为了防止罪行暴露,该男子又将目击的两位侄子杀害,并进行分尸、抛尸,杀人后还用从其父亲身上搜钱吸毒。近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覃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5年出生的覃某是灵山县石塘镇人。2011年11月,因吸食毒品成瘾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为期两年。在戒毒所戒毒期间,覃某对父母不满,扬言要杀害他们。
2013年11月28日凌晨,覃某戒毒期满返回到灵山县石塘镇的家中。当天中午11时许,覃某与父亲意见不合并发生争吵。覃某对父亲及母亲的教育不满,加之认为父母一直对待自己不公平,遂产生杀害父母的念头。
当天17时许,覃父和双胞胎孙子(9岁)回到家中。覃某便持事先准备的砍柴刀用刀背猛击父亲后脑部位,父亲受伤倒地,覃某继续用刀背猛击其面部和头部数下致其不能动弹。接着覃某用同样的方式杀害两名侄子。覃某从其父身上搜到现金1000多元、手机一部等物品。
18时许,覃母吴某兰回家后,伺机杀人的覃某用砍柴刀刀背朝吴某兰后脑部位猛击一下致其被击中受伤倒地,接着继续用刀背猛击头部和面部数下致其不能动弹。
随后,覃某用砍柴刀及菜刀肢解尸体后将尸块分别装入数个蛇皮袋内,运至离家十公里远的灵山县平山镇某村旧公路边一斜坡处抛弃。覃某抛弃尸块后返回家中,清洗案发现场等。
当天晚上,覃某用从其父身上搜到的钱购买毒品吸食,次日,覃某畏罪潜逃。同月30日5时许,公安民警在广东省高速公路云浮服务区将覃某抓获归案。
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认为,覃某诊断精神病依据不足,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故意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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