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宣传资料 一、贷款对象 条件: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诚实信用、正在从事微利项目经营活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一定支付能力的自主创业人员。 适用人群: 1.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是指持有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有效证件,毕业2年以内,并志愿到钦州创业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大学生“村官”。指被组织部门录用的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在聘期内开展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还款和计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一般最高个人不超过8万元。 三、贷款利率 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四、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2年。 五、贷款贴息 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申请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政策不予优惠的项目。 六、还款方式 期限在2年以内(含),采取利随本清、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七、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主要包括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 2、抵押担保。主要为有效房地产抵押担保,房产、土地抵押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产、土地产权人以及共有人同意。 八、贷款手续 1、流程:创业青年向当地镇共青团提出申请→镇共青团实地调查→上报县团委审核→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盖章→县团委送灵山县泰业村镇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2、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申请人向灵山县泰业村镇银行申请青年创业就业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毕业2年内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需持毕业证书、组织部门聘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表及个人有关情况说明; ③担保资料; ④灵山县泰业村镇银行普卡复印件。 工薪阶层人员保证担保:提供担保人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担保人收入证明;担保人机构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 房地产抵押: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所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⑤居委会或村公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⑥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离婚后尚未再婚、丧偶的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开具)。 九、注意事项 1、贷款展期(即贷款到期前申请延期归还)、逾期财政不贴息。 2、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不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注: 联系电话:0777—6523924 地 址:灵山县和平路37号商办楼三楼团县委办公室 申请贷款资料可到以下公共邮箱自行下载: 邮箱密码:333666999 共青团灵山县委员会 灵山县泰业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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