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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查组深入我县督查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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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7: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治区督查组深入我县督查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创新工作

      11月5日,以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调研员马文尧为组长的自治区督查组,在钦州市综治办副主任黄开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繁伟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我县督查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创新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志东以及县综治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人财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领导陪同督查。
      当天上午,自治区督查组来到灵山。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督查中,区督查组首先认真听取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志东关于灵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创新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就本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汇报。
      期间,区督查组还到灵山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查看了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调委员会、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检察工作站、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等办公场所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制度完善、规范情况,同时与进驻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公安交警、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了解了调处中心中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数量及比例情况、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复核案件情况,询问了各部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督查中,区督查组对灵山县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交通事故“五位协同”调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认知度和公信度,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协商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处理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调解与诉讼、保险理赔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五位协同”调处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让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做到心服、口服;四是创新调处机制、高效服务群众。
(杨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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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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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督查组在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进行实地检查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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