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犯人成"烫手山芋" 家属不想接回民警不想接手
“几名男子突然将他放在草地上就走了,我们都不懂怎么回事。”11月19日下午1时许,在钦州市钦北区那香社区,一名中年男子被遗弃在路边,引起了居民的注意。据了解,该男子智力低于常人,因涉嫌盗窃,今年7月被灵山警方捉拿归案。11月11日,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8日,该男子的族人接到通知,要求他们去灵山领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救护车送回男子引争议 19日下午4时30分,南国早报记者赶到那香社区居委会的那香一组村口,只见一群人围在路边,大声议论。记者上前一看,路边的草地上躺着一名男子,正努力地抬起头来,观看周围的情况。 “我这里(臀部)被人打伤了,这里(手臂)也有伤。”在记者的询问下,这名男子含糊地回答道。他表示,身体很痛,无法站坐,只能躺着。他也说不清到底是谁将他送到这里来的,只记得是被救护车送回来的。 当地居民告诉记者,男子叫陆艺,今年50岁,因小时患脑膜炎,经治疗后留下后遗症,平时靠在街上帮工为生,并以此赡养87岁高龄的老母亲。 2、此前因偷牛被民警带走 有居民说,今年7月,陆艺因“被人教唆”偷牛,被灵山县太平镇派出所捉拿归案。事发后,族人将他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二三十名居民签名摁手印作证,交由那香社区居委会主任转给派出所。但大家一直没有听到陆艺的消息,直到如今才见他,却躺在地上无法动弹了。 那香居委会主任梁先生告诉记者,陆艺是坐着灵山县急救中心的车回来的,随同的有3名男子。“上午11时左右,灵山监狱(其实是看守所)的人找到我,叫我把他接回家去。我一看他精神很差,路也走不了,就没答应。”梁先生说,他见对方穿着摘除了警徽和警号的警服,核实了他们的身份,就去通知陆艺的族人前来协商处理。陆的族人当时提出要求,希望警方将陆艺治好后再送回来。 “送他来的人见大家都这么说,就答应了,谁知道过了一个小时,人们又来告诉我,陆艺被送回来了,这些人把他丢在地上就走了”。 3、如何“回家”成了难题 事发后,那香派出所民警闻讯赶来,在陆艺身边值守。“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接到居民反映,就来处理此事。”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曾想把陆艺抬回家去,但居民表示,事情还没弄明白,暂时不能动,民警只得作罢。“我们已经汇报上级,并与居委会主任开会协商,尽量处理好此事”。 由于天寒风冷,陆艺双脚都没穿鞋袜,居民担心他着凉,给他带来了一盒快餐和一瓶水,还有人给他送来一条毯子。好心的居民还赶到陆艺家中,照顾他卧床的母亲。“他母亲身体不好,我们怕老人接受不了,还没敢跟她说儿子被丢在村口的事。”居民甘女士说。 陆艺的堂姐陆女士表示,18日她曾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灵山法院的工作人员,通知陆艺家人开车去灵山的医院“签字接人”。陆女士联系陆艺在渔船上打工的哥哥,得知他已出远海捕鱼去了,遂将情况反馈给法院工作人员。没想到,19日就发生了人被丢弃路边的事。 4、疑因病痛遭各方遗弃 陆艺犯了何罪?是谁将他遗弃在村头? 19日傍晚,记者联系上灵山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告人陆艺今年7月因偷盗村民耕牛而被警方拘捕,法院于11月11日对此行为进行宣判,判处陆艺有期徒刑6个月。 “我们判决之后,因为还没有生效,考虑到他有病,法院18日作了变更强制执行措施的决定,即变为监视居住。”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变更为监视居住后,法院工作人员于是联系了被告人的家属,希望家属能照看好他。 由于法院已经作了变更强制执行的手续,且被告人是关在看守所,此后的具体工作应由灵山公安机关执行,被告人“后边应该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医院拉回去,一点都不关法院的事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判决书尚未生效,所以不便提供给记者查看。 20日零时左右,灵山县公安机关书面答复称,在押人员陆艺,今年7月15日因盗窃案被羁押于灵山县看守所。11月18日,灵山县看守所民警发现陆艺精神不好,便将其送到灵山县人民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医院下发了危重病通知书。公安机关联系其家属,但家属拒绝将陆艺接回家。当天下午6时,灵山县人民法院对陆艺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释放回家。 19日上午9时许,由于陆艺病情好转,已没有生命危险,灵山县人民医院派车将陆艺送回家,灵山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随车陪同。到达那香镇后,陆艺亲属仍然不肯将其接回家。随后,民警和医护人员开车带陆艺离开那香街。 至于后来发生的事,灵山警方是如此答复的:“民警在车上跟陆艺交流,发现陆艺比较精神,意识和表述清楚,便询问他是否愿意回家,陆艺表示可以自己回家。于是,民警在与那香交界的太平镇镇南街买了瓶水给陆艺,并花75元钱请了辆三轮车,交待车主送其回家。” 不过,记者采访中,曾询问陆艺是否能够自行活动,他摇头表示不行,自己臀部、背部多处伤痛,更不要说自己回家了。
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