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新闻办】我县发生一起自焚致伤事件
我县发生一起自焚致伤事件今天上午10:30左右,灵山县保健院搬迁项目砌围墙施工现场,受到灵城镇三多村委邹某某以煤油浇身自焚的方式阻挠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及时扑灭,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自焚者被烧伤,但无生命危险。
目前,事件在调查处理中。
灵山县新闻办2015年5月7日 灵山县发生一起自焚致伤事件(续一)
5月7日10时30分许,灵山县保健院搬迁项目砌围墙项目施工现场,受到灵城镇三多村委邹某(男,65岁)以煤油烧身自焚方式阻挠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及时扑灭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灵山县迅速成立工作组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伤者医治工作,把伤者立即转往广西医科大附属医院进行精心医治;二是派出工作组做好群众及家属思想解释工作,密切监控事件发展态势,确保社会稳定。据了解,从2009年3月开始,灵山县保健院搬迁项目(县保健院、司法局、安置地等多个项目用地)依法征用三多村委土地面积约394亩,但邹某等5户村民以征地补偿费低、安置地要安排在大街边等理由,多次聚集人员阻拦该项目施工。灵山县领导多次组织工作组对邹某等人做思想劝导工作,都未能解决。目前,伤者救治、社会稳控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5月7日
源来:钦州红豆社区原文地址:http://hongdou.gxnews.com.cn/viewthread-12233440.html
{:2_11:}{:2_11:}{:2_11:} 不敢乱评论。虽说不可以强征地,但变着法到处都是。地钱少,安置差,失地保障不到位等。有点多嘴了。。。 征地就是半卖半送,由不得你说不, 那天还下着雨。。。。。 什么时候的事,我就在村口住怎么没收到消息 果真是,严重烧伤本地医院都敢留医,已转南宁医治 我觉得妇幼保健院不应该迁移…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有钱的怕有权的,有权的怕不要命的!如果政府部门工作做到位了,我想那个自焚的也不会拿自己的命来搏吧。 要是地一被征用,在怎么样,还是被拿去 征地富了村干部嘛!也富了共产党当官的苦的还是农民啊 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斗争,历史只会记录功绩,不会记录血泪 听之情人说,并不是自焚!哎哟,又说真话了。说真话会被有关部门什么吗? 为什么要自焚?自焚死了还好,不死生不如死啊.. 似乎也有点过火了什么加什么啊!394亩田地那是个什么概念?26万多方,什么要那么大,再说了既然没解决为何要动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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