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公子 发表于 2015-6-26 16:01:03

6月30日起,发垃圾短信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工信部公布新规称,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停止向其发送,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规定将自6月30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但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    为此,《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等等。
       若遇骚扰,可登录http://www.12321.cn/举报。

啫啫犇栁 发表于 2015-6-26 16:14:50

垃圾短信经常收到,五湖四海打来响一声就挂,诈骗的也有。平时提高警惕就是……

Ming88 发表于 2015-6-26 16:25:15

这个问题也没点到位。是指服务台号码发送给个人用户呢?还是个人用户发给个人用户也在禁止范围呢?不过我想要真正做到完善的话,还需要很长的路,毕竟现在的人,愚人节时连朋友亲人都会来恶搞,罚他们吧,我又于心不忍,唉。。。

eiwa 发表于 2015-6-26 16:43:17

N年没发过短信了,有事直接一个电话搞定!发短信给我的一般几天后无聊才看下。

yaoyizhan 发表于 2015-6-27 18:08:54

用只改号机,乜野都发得,防不胜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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